人人都有離苦得樂的本能,但快樂是需要透由智慧的抉擇及練習才能真正擁有。
因此,日常老和尚在福智法人事業體中,開展出淨智事業——財團法人台北市福智佛教基金會,以《菩提道次第廣論》為學習主軸,透過成立廣論研討班,建立佛法的知見及行持的方法,引導認識眾生、認識生命的真相和目標,開展人人內在如鑽石般的佛性,圓滿人我的生命。
盧克宙總幹事談基金會成立緣起
民國八十年九、十月之間,師父(日常老和尚)召集幾個人開會,說要成立一個團體。當時我們的想法,覺得師父不是那種喜歡做大事業的人,而是很嚴峻修行的人,所以認為師父的意思,應該是成立一個小的、讓大家可以溝通意見的地方就可以。
後來討論的結果,決定先成立《福智之聲》雜誌,十一月,《福智之聲》正式出版。之後,師父又召集一次會議,再度提起成立團體之事,原來師父的意思不僅於此。
到底我們要成立什麼樣的團體?是內政部管轄的社會慈善宗教團體?還是教育部管轄的文教團體?另外,是要成立社團法人,還是財團法人?這些都要弄清楚。
到了八十一年二月,師父又召開一次會議,我將收集的資料,關於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的利弊,提出報告分析。最後師父決定用財團法人,以利於往後的管理。
至於要申請什麼性質的財團法人?最早師父是希望辦教育,想成立一個教育的財團法人,所以一開始是向教育部探路,以「華藏教理學院」提出申請。師父是為了建立教法,而且要在華藏世界建立教法,所以叫華藏教理學院,這是師父最早的心願。但是教育部認為我們是宗教團體,而「學院」是法定用辭,屬於大學的,我們不能用,因此不准我們立案。
不得已我們只好轉個方向,決定成立宗教性財團法人,並定名為「財團法人福智寺」或「財團法人福智基金會」,這時「福智」就出現了,但是完整的名稱還沒確立。
設立登記的過程,其實是很麻煩的,因為那時才發現,內政部的法規上有宗教性質的財團法人,但是沒有實施細則,因此試了各種辦法都行不通。後來找到的唯一一條路,不是宗教財團法人,是寺廟財團法人,這是以寺廟的土地、廟產來成立財團法人。這就衍生一個問題,我們要先蓋一座廟,再用這座廟成立財團法人。但是當時我們到哪裡蓋一座廟?於是與圓明寺的因緣就在這時候出現。
圓明寺的文智長老對師父很景仰、很恭敬、很有信心,我們去拜託文智長老,請求將圓明寺借我們登記。而文智長老一直希望圓明寺能夠出祖師,看到師父以及師父的弟子,他覺得可以信任,因此他把廟借出來。
變更的過程,第一步把圓明寺更名為福智寺,第二步再將福智寺變更為財團法人的管理模式,完成後的全名是「財團法人台灣省高雄縣橋頭鄉福智寺」,這個就是我們團體在政府登記的正名。所以我們應該要好好感恩文智長老!
八十一年五月,師父召開會議,決定成立宗教的財團法人,並定名為「財團法人福智寺」,並於八十二年完成登記,同年,更進一步成立「財團法人台北市福智佛教基金會」,並陸續於北中南各地成立弘法中心,開展各項淨智事業。